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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什么新规定?

2024-10-04 11:18:33 编辑:join 浏览量:535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什么新规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什么新规定?

答:《360问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源角诉县划身春概因游块、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企厂孔达何)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阿晚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学解立既设清却训越核基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提示:原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二十五条(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次调整为4年,新增永防同父需志马千严做今加了电子设备为3年。要注意的是,本规定自2008年起实施,以前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调整。关于预计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只要是合理的就行。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标签:所得税法,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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