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交税的起征点和定额税的概念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问题补充说明:查了一下,目前很多地方起征点是5000(零售类),那么月营业额少于等于5000的不用交税(国税地税都没有),超过5000的按销售额的3%全额交国税,地税由交的国税数去计算。但是同时又有一种定额的交法,我理解为不管你一个月多少钱的营业额,就交固定的国税和地税(比如150元,200元)。在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上,以上2点都是写在一起的,那么现在就有个问题,如果我的月销售额为5000,我究竟是免交税呢还是按照定税(比如150)去交税呢?如果是6000,又是怎么交呢?谢谢(希望就国税和地税同时说明)
个体户:1国税,月5360问答000以上为起征点,指不含税销售额,如超过按全额3%征收。交纳的是增值税,可以由税务机关确定定额征收,一般都是如此,如果不是连续三个月以上收入超定额20%以上不必调整。
2地税,交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定额征收。
补充一句,如果不用发票,哪家也不用理。
标签:起征点,交税,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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