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待柯基犬摔亡事件中,当事女子派出所内大哭道歉后又表示狗主人诽谤?
她哭是受到了来自网络的压力,如果没有来自网络的声讨,她仍然会百般抵赖,心安理得的生活。说不定还反咬一口!另外各种网络信息告诉她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她没有想到的,不就是条狗吗?在她的聊天记录来看,她对待动物的生命很冷漠,只有她切身利益受到了损害,她才开始惊慌,一时间只有拿眼泪和虚伪的道歉来希望博得同情,以此想换来逃脱要负的责任!不值得同情!
何姓女子至少四次违法,其中涉嫌犯罪!
第一:柯基价格不菲,品相一般的市价都在三千到五千,属于小吴私有财产。而何姓女子在得知此狗为他人私有财产的情况下进行强占,拒不归还,已经属于侵害他人合法财产。按中间价四千块量刑,应该能获刑四到六个月。
第二:何姓女子以狗为要挟,进行勒索诈骗。从目前微信聊天截图披露的不完整信息来看,小吴支付了狗粮费现金一千以上,何姓女甚至要求她再买一条一万左右的狗。何在事实上已经构成诈骗罪,诈骗金额实有一千余,预谋金额上万!这不仅是违法,而且应定性为“诈骗罪”!量刑按金额算,能获刑两年!
第三:何姓女联系他人欲对小吴实施强奸,且有当事人微信聊天截图为证据,已经构成故意伤害动机,虽然强奸并未实际实施成功,但也已经构成违法。按照目前的法律解释,这方面不明确如何量罚。
第四:何姓女当众摔死狗,毁灭他人合法财产,构成合法财产侵害,且情节十分恶劣。按狗价值三千算,能量刑三到五个月!
以上三种违法行为,一种犯罪行为,累计能让她获刑三年左右!
而反观小吴
小吴在寻回自身合法财产过程中,与何姓女人沟通无果,且面临更加恶劣的诈骗和人身侵害威胁的情况下,公布了何姓女子姓名和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并未泄露何姓女任何其他隐私信息。其他隐私信息是热心网友通过网络渠道进行人肉搜索而形成的隐私泄露,与小吴本人无关,小吴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希望各位网友不要仅仅看在“狗被摔死了”这一现象层面,希望从冷静的法律层面进行审视。
谢谢
从内心十分尊敬美殴、德国、法国、印度等和台湾、香港人对狗猫的爱心良心!同为大陆人不知何时才能出台向台湾一样保护狗猫《动保法》?真为美欧、德国、法国、印度等和台湾、香港人感到骄傲!为美殴、德国、法国、印度等台湾香港人点赞!虽我不是爱狗人士,但我知道狗的确是人类的忠诚朋友,首先狗不同于其他动物,狗忠诚聪明可爱勇敢通人性有灵性,狗为人类巡逻,搜救,缉毒,追捕,破案,导盲,放牧,看家护院,陪伴老人妇女儿童等等......现在的社会很多感人的故事都是发生在狗身上,而人己变的不是人不如狗,残酷冷漠无情!在大陆很多人痛恨玉林狗肉节!痛恨偷狗贼、狗贩子、狗肉店等。换一句话说:那些残忍虐待屠杀狗狗的人对动物都没有爱心善心,对人能有爱心善心吗???正常人用小脑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关爱动物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每个人文明素质,道德修养,社会进步的体现......应该教育人人有爱心,!人人有善心!传播一点正能量!而不是人人自私泠漠无情.......!
在何氏亢奋地作弄小吴时,网友聚集何氏楼下抗议,何氏亢奋地与网友对骂,然后毫无征兆地跑去警局,亢奋地大哭道歉,然后开始亢奋地起诉小吴侵权了。
不是我们不明白,这世界保持亢奋不变化,还是电光火石变化快?
狗只是何氏攥在手里,可以置换的工具,非只爱狗人士,吃狗肉的也会被触动。疑问是何女勒索了多少钱,而被舍狗而拒绝的?为何在曝光的聊天记录中删去了?
狗主小吴为何不给她钱,先拿到狗,然后告她勒索呢?狗拿回来,钱也能追回来,也可以把何送监狱。小吴是否因爱钱而不智,舍法律而赌侵权?何氏确实因爱钱而癫狂,失人性而用恶毒。
不管何氏告侵权能不能胜诉,丝毫不能影响她将受到的法律与道义惩罚,她应该知道,但她仍亢奋地去告。
亢奋摔狗起诉女,何兴丽,你让不慎尝到你亢奋之酒的全国网友,也是醉了,醉了后,墙都不扶,就服你。
以上是引起部分网友不适的原文。
下面是在别的问答下的两个回答,都是有关此事,因为怕原文有歧义,复制来贴下面,若还有歧义的话,我也无能为力了。
PS1: 这件事里,被二人当成工具的狗,才是此事件唯一的受害者,可怜而无辜。
从曝光的聊天记录里,可以肯定何氏勒索金额远大于一万,应该被小吴拒绝了,但不知什么原因不见有相关聊天内容。
小吴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以退为进,给她钱,拿回狗,然后起诉她非法侵占和勒索。可能小吴似乎不情愿把钱投入不确定能收回的状态。这样小吴除了在道德上,也在钱上占了主动状态,同时也就把决定狗命的主动权,拱手让给何氏,把希望寄托在对何氏施加外部道德与舆论压力上,舍法律而赌人性。
小吴期待的是使何氏迫于压力妥协,而归还狗,但罔顾人性之恶,被激怒的何氏逆反而选了另一种可能,继续完美地释放了她的人性之恶。
在我看来,狗在二人手里,最后都成了工具,所以受害者不是人,是那条狗。
PS2:对摔狗女进派出所大哭道歉,继而又去起诉小吴侵权,怎么看?
道什么歉呢?道歉不是自认怂包了么?对,学学Su.M,硬撑着,越让删除“P是亲弟弟”的微博,越不删除,删除就代表自认了,然后去起诉。却不知人家早于公堂之上,坐等她起诉了。
然而,装什么牛呢?不道歉,好像人家等着你道歉似的,举重若轻地想把自身的严重问题,以“不道歉”来反证为不严重的小事,企图把人们引向只是道不道歉的问题,这个层次上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亏何氏女能想出这个脑残的招数来,可惜人们明白得很,哪里能受你诱导?
何氏女的严重问题,一是涉嫌勒索罪,二是涉嫌非法侵占罪,三是涉嫌恐吓罪,四是涉嫌虐杀动物罪,不知有咱们国家没有这条罪,没有的话可以声援立起来。
有理有据有正当动机,怎么侵你的权了呢?即使侵你的权了,也是有法可依,有理可循,有情可原的侵权,问她怎么不去起诉征兵用人强制脱光查体,和进出国境通关开箱检查呢?这么无知无畏,也可以去起诉警察上门搜查侵权了。一句话,隐私权是有适用范围的,别忽略这一点。
而大概小吴也已于公堂之上,坐等何氏女起诉了吧。
谢谢邀请,其实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如果道歉有用的话,监狱就没人了。现在人与人之间已经没有了曾经的那份淳朴,有的只有尔虞我诈,为了钱不要脸,稍微有点权势的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我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是{大环境}影响了{小气候}每个人都是好的一面,每个人也都有劣根性,想呈现出来好的一面,要么用强大的正能量,要么有律法的约束,但是现在好像正能量不多而且法律法规也不严谨,所以会越来越多的不好的事情出现在大家面前。
看了聊天记录我真是震惊,这是老师?是人母?是人吗?还是那句话,别谈什么道歉,莱恩不会原谅你,莱恩的主人不会原谅你,全国人民也不会原谅你!最可悲的是什么知道吗?你的女儿长大成人,知道这件事后,能否会原谅你呢?你真不配做为一个人苟活于世。
摔死狗的人流的是鳄鱼的眼泪,其目的就是想博取同情,让事情平息,网民对她口诛笔伐,她觉得受不了了,觉得委屈了,她怎么不想想狗主人和被她摔死的狗收到的伤害该怎么平复,一句话就是不值得同情,不值得原谅,就算法律不能把她怎么样,她也要接受道德的审判。
看了整个事件真的非常震惊。刷新三观,原本以为现在生活在21世纪了,普遍民众综合素质都已经提升,没想到只是自己没接触到。依然有很多素质低下,无德无良之人潜伏在我们周围。况且还是教书育人的老师。这样的老师如何去教育下一代的人文素质?太震惊了。她把那种市井小民的丑陋发挥的淋漓尽致,让人对奇葩的概念加深一层
这个瓜婆娘,要把自己一家人整恼火,把自己几岁的娃娃,整废了。一辈子的阴影,绝对。
不管是不是为人师表,至少人性是扭曲的。
后续不要说她有精神病,要是有精神病的话,相关教育部分也要遭殃。
有精神病的人,不应该为人师表,至少在现实教育不能,保不齐那天就虐待别人娃娃。
首先何捡了吴的狗狗!无论处于哪种情形!主人去找你,你记理应物归原主!正常的人都会这样做的!而你没有,还是一名老师!吴的善良和妥协以及急切要回狗狗的心情!让你变本加厉,同意给你买一个一万元以内的狗狗,你都耍无赖不归还!看到这里我觉的你很可恶!最终警察找到你摔死狗头,出言,女儿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自私极端的行为不是正常人所为!可怜狗狗,可怜你的女儿有这样的母亲!可怜你怎样为人师表呢!这样的人我觉得一定要收到法律的制裁!社会才公正!更应该给动物立法!因为他们很无辜!且是非常通人性的可爱的萌宠!作为人应该有爱心,有同情心!而你呢!现在是怎样的心情,能否心安理得呢!在你眼里她可能只是一条狗狗!即使这样你也不能这样杀死狗狗!而对于狗主人!失去狗狗的痛心你不会懂的!她像孩子一样陪伴了那么久!我感到心痛!社会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一定要让法律制裁你!才能平受害人和众心!我第一次关注网络,第一次事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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