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户条件
广州积分入户条件:
1、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为1976年1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
3、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4、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纳入医保累计缴费时间。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5、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申请人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所得的总积分满150分,且参加积分制入户的总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6、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7、适合社保,居住证年限长的人群
积分入户适合人群:在广州稳定居住就业人群,根据对《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3〕1号文件的相关分析解读,我们认为,广州社保(公积金)、居住证办理时间都有8年以上的人群更适合积分入户广州。
入户申请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
(1)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系统》,网上填报申请表,申报自评分,上传有关申请资料(分辨度清晰的扫描件或者图片),并分别确认提交,以此作为本人提交正式申请依据。
(2)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成后,自行打印网上申请表格(需经本人填写诚信承诺和签名确认),于规定时间到就业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递交与网上申请表格、申报自评分及上传有关申请资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
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将纸质申请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进行核对,若网上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只按网上申请材料核收和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以网上申报自评分和与网上上传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作为积分计算凭证。除可以按规定延后补交的材料外,凡未按时交齐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制入户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申请表格,申报自评分和上传申请材料必须恪守诚信规则。不得在网上填报虚假情况,上传虚假材料。凡故意不如实填报本人情况、虚报自评分,或者上传虚假申请材料的,一律作违反诚信规则论处,登记其本人诚信记录。并按规定取消其本轮的审核资格及轮候资格,永久取消入户广州的申请资格;已经骗取入户的,取消户籍,退回原籍。
虚假填报本人情况、虚报自评分及上传虚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不如实填报、填报虚假情况、填报无关情况、上传虚假申请材料扫描件和图片或者上传与其本人申报情况不相关的材料扫描件和图片等;
2、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接收纸质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只是做网上申请,未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作尚未正式申请积分制入户。
3、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
4、初步审核申请。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对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自收到纸质申请材料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者本人。七个工作日不通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受理申请。
对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材料,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
5、审核公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申请,按照积分高低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对申请人进行排名(积分相同情况下,按办理社会保险的时间长短确定入户排名)。
初步确定入围分数线,向申请人本人公开审核分数,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及候补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异议申诉;
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入户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
8、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入户所需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需要粘贴1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2、户口本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居住证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就业登记材料;
9、广东省社保参保证明;
10、广州市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11、广州市医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12、学历证书复印件;
13、学历认定报告;
1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5、职业资格证件鉴定证明;
16、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
17、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18、房产证复印件;
19、结婚证复印件;
20、献血凭证;
21、献血证复印件;
22、志愿服务证明;
23、志愿者证书复印件;
24、义工服务证明;
25、义工证书复印件;
26、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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