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政府大手笔回购商品房合法吗
所谓商品房回购,是指开发商将自己出售给购房人的商品房(包括期房和现房)予以购回的行为。商品房回购的性质实质上是一种新的买卖关系,是对开发商已售出的商品房通过再交易行为而使之重新回归开发商。在这里,开发商由原来的卖方变为买方,购房人由原来的买方变为卖方搭蠢,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回购合同重新确定。业主同意,协商一致就可以,并不存在违法行为。法律依据:知禅陪《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袭芦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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