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紫外线灯灼伤眼
9月23日,12名来自台州路桥区路北中心小学四(5)班的学生在父母的陪同下,匆匆赶到杭州,前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就诊。
他们是在安有紫外线灯管的教室上课后,陆续感到面颊灼疼,眼睛涩痛,部分学生脸部还出现了脱皮现象。
昨日,学校的一位老师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孩子们的灼伤较轻微,一些学生已逐渐康复。
该校校长表示,这是学校的责任事故,学校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是我管理不严,我愿意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理。”
路北中心小学四(5)班有51名学生。
9月1日,路北中心小学开学报名,第二天正式上课。
9月8日开始,部分学生向家长反映,脸部不适,眼睛痛。
一位家长说,他当时发现,孩子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明显泛红,“因为是男孩子,比较活泼,我当时觉得可能是儿子在室外活动时间太长,太阳底下晒的,也没怎么在意。
可过了几天,孩子症状越发严重,鼻梁上出现脱皮,孩子回到家中不愿意开灯,一开灯,就说,眼睛痛得睁不开。”
这位家长说,他了解到,9月16日,孩子班级里的其他学生也都出现类似症状。
“当晚,孩子回到家里告诉我,校长已向他们道歉,称教室里装了紫外线灯管才导致学生出现身体不适。”
随后,学校立即组织了班级部分学生前往医院检查。
据了解,目前四(5)班的教室上学期属于六年级某班,当时有个学生患上了肺结核,学校为了杀菌,将教室中间的一根日光灯管换下,装上紫外线灯管。
但是,这个紫外线灯管在随后的新学期交接班中,没有及时换下。
学校一位自称姓张的老师对记者表示:这是学校的疏忽。
一位家长出示了一份由台州市立医院出具的自家孩子的病历单,上面检查结果为双眼角膜上皮少许点状脱落,初步诊断为电光性眼炎。
9月23日,症状相对严重的12名学生来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眼科,专家初步诊断也为电光性眼炎。
台州医院眼科的一位医生告诉时报记者,紫外线灯等强烈紫外线的照射,可以导致电光性眼炎,该病症主要是因眼睛的角膜上皮细胞和结膜吸收大量而强烈的紫外线所引起的急性炎症”。
事发后,路北中心小学曾两次召集部分家长协商,9月24日下午,该校再次召开家长会。
会上,路北中心小学校长林新权解释,9月初天气晴好,该班一直没有使用照明灯,只是在9月15日,才使用过两三个小时。
同时,他承认,这是学校的责任事故,由于管理不到位,才造成学生被紫外线灼伤,学校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林校长说,今天将把四(5)班没有进行体检的30多名学生,全部带到杭州医院检查,学校5位领导全程陪同,同时邀请家长陪同,全部费用学校承担。
如果学生有相应后遗症,并且得到权威部门的认定,学校愿意承担全部费用,“但是,前提是,我们希望孩子们健康,我们不希望给孩子带来任何的后遗症。”林校长动情地说。
路桥教育局副局长余功清表示,学校确实存在过错,而且没有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他表示,学校会在学生在校的3年内,对学生采取跟踪体检,每年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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