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划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等级?
物业管理公司要按四级进行资质等级划分;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否则,物业住户可拒交物业管理费;而管理人员必须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考核,实行持证上岗。 物业管理公司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降低公司资质等级,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1、不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义务的;2、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业主、住户投诉较多的;3、被物价部门认定滥收费或收费不规范,又不认真整改的;4、利用管理职权擅自搭建,占用绿地、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的;5、对业主投诉置之不理,又不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的;6、物业管理委托关系已解除,拒不移交物业管理权的;7、因管理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 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评定条件: 一级 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获奖情况:所管物业10%获国家级、30%获省级或50%获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管理物业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市内60万平方米;年限:从事物业管理5年以上;设施:有较先进的现代化管理设施、设备。 二级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获奖情况:所管物业10%获省级或40%获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管理物业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市内30万平方米以上;年限:从事物业管理3年以上;设施:有计算机系统等较先进的现代化管理设施。 三级 注册资金:60万元以上;获奖情况:所管物业10%获市级以上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管理物业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市内20万平方米以上;年限:从事物业管理2年以上。 四级 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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