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老板辞职老板不批打110有用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n这是原文,达个规定中没有规定员工辞职要经领导批准,所以,只要你老婆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时候就可以走了,不用管他批不批。 \r\n如果单位因此扣押证件或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在离职后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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