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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时间报名时间2023

2024-01-13 03:58:50 编辑:join 浏览量:609

当兵时间报名时间2023

当兵时间报名时间2023

全国征兵(男兵)2023年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全国征兵(女兵)2023年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24时。一、应征入伍基本条件年龄:大学在读男生18-22周岁,普通高校毕业男生不超过24周岁;大学在读女生及毕业生年龄18-22周岁;研究生学历不超过26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身高:男生160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条件兵身高条件按照有关标准执行。视力:视力4.5以上,视力矫正需半年以上。体重:男兵17.5≤BMI纹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其它: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二、时间安排、应征地选择及报名应征程序(一)时间安拆薯排(二)应征地选择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三)报名应征程序报名【登陆全国征兵网】→注册→兵役登记(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应征报名(符合参军基本条件)→按要求完善信息填报→体格检查(初检、复检)→政治考核→摇号定兵。三、大学生入伍经济待遇(一)津贴费、退役金由部队发放,2年津贴共约2万多元,艰苦地区拍液和特殊单位另有提高。退役金退役时由部队发放,约1万多元。(二)家庭优待金由地方政府发放,共发2年,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其家庭按不同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三)学费补偿代偿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四、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一)学业政策1.研究生升学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专项考研国家每年下达退伍大学生专研专项指标8000个,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3.服役经历视同实习经历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4.复学转专业除定向生、委培生,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5.推免政策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6.免试专升本(1)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从2022年起,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本人意愿就读成人本科;(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实行免文化课考试,招生本科高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3)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二)就业政策1.公务员专项招录每年全省至少安排400名公务员指标,面向袭御物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招录。2.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国企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人数的15%。4.就业服务国家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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