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是枪决还是注射?
注射,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药家鑫案判决回顾: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此银举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1年3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4月22日西安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药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极其严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
5月20日上午,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森碧理,法院当庭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扩展资料:
"药家鑫案"中的舆论审判及其影响:
舆论与司法的关系向来密切又复杂,司法活动因具有特殊的新闻价值历来受到媒体的关注。媒体以及民众舆论的影响力又使得司法机关不能不重视起来.媒体的新闻报道作为舆论表达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在社会事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成为监督司法审判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近几年的一些司法案件中出现了媒体和舆论超越正常司法程序,对案件提前下结论甚至影响和左右搏大司法进程的情况,对司法的独立性造成了不小的威胁。
"舆论审判""媒介审判"等应当消除其对司法独立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家鑫案
标签:药家鑫,枪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