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为长期占有情人,凌晨入室杀害对方丈夫,凶手为何如此极端?
在广西河池,有一男子李某为长期占有情人,凌晨入室杀害情人的丈夫,而当地中级法院也判处李某执行死刑及行为已经蚂桐卖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据了解,李某与女子杨某通过网聊相识相恋闷逗,但杨某已经结婚,其丈夫吴某常年外出务工,李某便趁着吴某不在家的时候搬过去与杨某同居,随后二人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结果被吴某发现。
李某为了与杨某长期厮守,便有了杀害女子丈夫的想法,于是李某携带水果刀,电棍等作案工具,到达了广西吴某家的附近踩点,由于无法确定吴某是不是在家,于是当天并未动手,直到确认吴某在家之后,然后晚上作案,在凌晨的时候,李某发现吴某熟睡,然后拿出电棍电击其面部,然后又拿出水果刀朝其胸部和背部猛刺数刀,而李某作案之后也迅速逃离现场,吴某因大出血死亡。
法院认为李某犯罪机动卑劣,而且情节后果严重,应当予以严惩,我觉得这个凶手的心理非常的变态,明明自己是第三者,和别人的妻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还要把情妇的丈夫杀害,可见其内心非常的黑暗,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我觉得这个情人也有问题,竟然背着自己的丈夫和其他异性发生关轮谨系,已经违背了婚姻的道德底线。
有些人活着但已经死了,这位凶手的行为极其的恶劣,而且自私自利,喜欢通过伤害别人来达到利于自己的目的,其实这位丈夫本来就是无辜的,自己的妻子出轨,没有想到自己却被妻子的情夫所杀,一旦婚姻上出现了问题,就会导致很多冲突和麻烦,而且凶手的动机极其的卑劣,这种人就是社会的败类,一定不要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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