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落窗沿砸中男子致身亡
高空坠物、建筑物外墙脱落致人伤亡事件时有发生,轻者致人伤残,重者致人死亡。
关于高空坠物伤人,在未能确定肇事者的案件中,二楼以上的用户均可能担责,未成年人肇事,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建筑物外墙脱落伤人,若无法确定肇事者,那物业公司、开发商、不能充分证明非侵权人的均要承担赔偿责任。
媒体报道,12日上午11时许,60岁涂师傅在走出楼栋时,被8楼一处脱落窗沿,砸中头部,伤重不幸离世。
经查,该小区还存在多处安全隐患,外墙空鼓裂缝造成外墙瓷砖掉落、多处外墙瓷砖缺失等问题。在此次案件中,事故责任应该怎样判定?具体的法律赔偿应该怎样确定呢?今天小编为您讲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建筑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侵权责任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当损害发生后,被侵权人证明自己的损害是因建筑物等设施或者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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