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百书>生活百科>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5年,此事的前因后果是什么?

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5年,此事的前因后果是什么?

2023-08-05 06:38:07 编辑:join 浏览量:628

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5年,此事的前因后果是什么?

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5年,此事的前因后果是什么?

2019年7月,被告人宋某从黑龙江省东宁口岸出境到俄罗斯联邦打工,同年9月,宋某在其打工的木材加工厂卸木材时,拾得虎骨一根,为泡酒治疗风湿之用,宋某将该骨头保存于宿舍。

因签证到期,宋某须于当年10月11日前返回中国。当年10月10日晚,宋某将该骨头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并装入行李箱夹层内,次日,宋某从俄罗斯实业区口岸乘坐客车前往东宁市。

经东宁口岸通关时,海关人员在宋某携带的行李箱内搜出疑似虎骨一根,宋某未向海关申报,经鉴定该疑似虎骨为虎骨,价值20万元。

19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信息:黑龙江男子宋某从俄罗斯向中国国内走私虎骨,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宋某违反中国海关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虎骨属于中国禁止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仍非法携带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

7月18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查获的虎骨由绥芬河海关缉私分局予以没收。

延展阅读: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珍贵动物”是指我国特产的珍贵稀有动物以及虽然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在世界上已被列为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属于我国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主要有大熊猫、金丝猴、白唇鹿、扬子鳄等一百多种动物;属于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主要有丹顶鹤、白鹤、天鹅、野骆驼等,珍贵动物的“制品”,是指珍贵野生动物的皮、毛、骨等制成品。

男子去俄罗斯务工,捡到一只虎骨,就擅自带回了国,结果被海关发现,于是获刑。

在国外务工期间捡到一根虎骨,为了泡酒治疗风湿就放在宿舍里,因签证到期,他把虎骨放在行李箱里坐车前往东宁口岸通关时被海关发现。被判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标签:获刑,虎骨,前因后果

版权声明:文章由 酷百书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kubaishu.com/life/338888.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