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名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5名。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5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雇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2.报考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职位表要求的同学历层次专业一致;判断专业是否一致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其它要求: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和B类的考生,均可应聘辅助类普通雇员岗位。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0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标签:公共事业,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