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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萨特的名言“他人即地狱”?

2023-07-19 11:02:50 编辑:join 浏览量:608

如何评价萨特的名言“他人即地狱”?

如何评价萨特的名言“他人即地狱”?

这个我大学的时候学过,不是说别人就是地狱,也不是说别人都是恶魔,也不是说置身于人群中,就像置身于地狱,而是说:

你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你就是身处地狱了。

他人即地狱,这句话出自戏剧作品《禁闭》,讲的是三个人死后,被投入了地狱当中——

以下摘自百度百科——《禁闭》主要描述了三个死后被投入地狱的罪人,邮政局小职员伊内丝,巴黎贵妇艾丝黛尔,报社编辑加尔森以及属过场人物的地狱听差。当他们在地狱密室初始相遇时,彼此之间设防戒备,相互隐瞒生前劣迹:加尔森竭力要让他人相信自己是英雄,实际上他是个在二战中因临阵脱逃被处死的胆小鬼,同时又是个沉溺酒色,折磨妻子的虐待狂;艾丝黛尔掩饰色情狂的身份和杀婴罪责,诡称自己是个为了年老的丈夫断送了青春的贞洁女子;伊内丝则充满敌意地牢记“他人”的存在以求尽可能地包庇自己同性恋的往昔。但是,他们不仅彼此封闭自己,同时又相互“拷问”他人,每个人无时不在“他人的目光”中存在并受到审视与监督。由于他们生前恶习不改,真实面目迅速裸露。一旦暴露,便无顾忌,三人间形成了一向相互追逐,另一向相互排斥的双向型三角关系:加尔森希望得到伊内丝拒绝艾丝黛尔;伊内丝希望得到艾丝黛尔拒绝加尔森;艾丝黛尔希望得到加尔森拒绝伊内丝。三个痛苦的灵魂像坐上了旋转木马,永在相互追逐又永远追逐不到的“境况”中,相互的追逐成了一场不堪其苦的煎熬,谁也不能得到,谁也不能安宁,谁也不能退场,其苦状若身陷无间地狱。最终加尔森悟得地狱之中并无刑具的道理:

——

“何必用烤架呢,他人就是地狱!”

萨特通过戏剧中蕴含的存在主义告诉我们,太过于关注他人的眼光,太关心别人的看法意见,就等于无时无刻都活在地狱中,忍受着众目睽睽的火烤,这就是炼狱。

是啊,当人失去自我的时候,没有主见的时候,何须下地狱呢?现实就是地狱一般的可怕。

Finished 。

正解。

为什么“他人就是地狱”?

说到这儿,你可能会问,但我们还有朋友、亲人、爱人,和亲朋好友在一起,是不是能够帮我们摆脱一些孤独呢?

这就要说到萨特的另一句名言了:“他人即地狱”。这句话是出自萨特写的一个剧本,名字叫《禁闭》。说的是三个被囚禁起来的鬼魂等着下地狱,但在等待的过程中,三个鬼魂彼此之间不断欺骗和互相折磨,最后他们忽然领悟到,不用等待地狱了,他们已经身在地狱之中,地狱并不是什么刀山火海,永远和他人在一起,这本身就是地狱。

“他人即地狱”,要明白这句话的真谛,还是要回到萨特的哲学思想中。我们已经知道了,人能够自由地掌握自己的生命,哲学上把这叫做人的主体性。我是主体,就意味着我有主导权。那问题来了,你是自由的,我也是自由的,那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到底谁是主体、谁有主导权呢?

萨特认为,人总是要维护自己的主体性,所以人与人之间一定会为了争夺主体性而斗争。每个人在和他人相处的时候,都想把他人变成客体,以此来维护自己的主体性和自由。

萨特举了一个例子,说你走在街上,迎面过来一个陌生人,用眼光上下打量你,你会觉得很不舒服。为什么你会不舒服?萨特解释说,别人注视你时,他下意识地就把你变成了他观察的客体。在这个注视中,他是主导者,你只是被他观看的物品;他要实现自己的主体性,代价就是把你的主体性给否定掉,把你物化。所以,你会下意识地回避对方的注视。但你也可以反抗,他看你一眼,你就回看他一眼,用你的注视把他变成客体。

在萨特看来,人和人的交往就是这样,总是在为了争夺主体性而斗争。即使是在爱情当中也不例外。萨特说,我们想象中的浪漫爱情是一个骗局,那种不分彼此、合二为一的爱情体验,只不过是刚刚开始时候的幻觉罢了。爱情同样充满了为争夺主体性而展开的冲突和斗争,到最后要么是受虐,在羞耻中享受快乐,要么是施虐,在内疚中感到愉悦。

爱情的常见情节就是如此,一个人去追求另一个人,去讨好、迎合对方,变成对方喜欢的样子,失去自己的主体性。而被追求的一方呢,则要努力表现出自己迷人的魅力,通过追求者的奉献去获得自己的主体性。在这样的关系中,爱情越热烈,双方就越接近受虐狂和施虐狂。

萨特还有一个很奇妙的说法,他说憎恨是什么,憎恨其实就是你承认了别人的自由。想想看,你会恨一个杯子或者一把椅子吗?憎恨只能指向人,因为人有自由,只有人能出于自主意识对你做些什么,在他人作为主体的行动中,你就沦为了客体,沦为了物,你的主体性就被否定了。所以你会憎恨,因为你不甘于被当成物品。在这个意义上,憎恨就意味着你承认了对方的主体性,承认了对方的自由。

萨特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他人存在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但我们不可能实现那种理想中的共同自由,因为每个人都要实现自己的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萨特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不相信自由主义所向往的那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承认、平等尊重的关系。

萨特的存在主义继承了尼采的思想传统,强调人只能自己创造自己,在自由的选择中不断塑造自己,并且承担选择的责任。他和尼采一样,否认普遍客观的价值判断标准,但是他似乎放弃了尼采的超人学说,强调人只能孤独地面对自己的选择。--刘擎

「他人就是地狱」是萨特很有名的一句话。这句话在表面上看来充满了负能量。它告诉我们,每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之中,都必须与他人一同相处,我们很容易在他人的目光下变质、被他人的眼光所奴役。

但是如果只是到这一层,他人与自我的关系还没有说透。因为萨特还有另外一个重要观点,那就是我们要想成为真正的自我,他人也是不可或缺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不是说他人就是地狱吗?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首先需要来看一看他人就是地狱是如何产生的。

在萨特看来,之所以他人会变成自我的地狱,是因为他人剥夺了自我存在的独立性和特殊性。

一方面,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他在某种程度上是自由的,但同时他又是生活在别人的目光之中的。 他人的目光影响我的自由意志,左右我的选择,让我不能开心的做自己,从而失去了独立性,这些令我非常痛苦。

另一方面,我们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与他人是不同的,自我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但是在别人的眼光之中,我只不过是一个与其他人,甚至是其他物品并列的一个极其普通的存在。

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我在自己的眼中有多么的与众不同,在他人眼中也只是一个工具,一个物品。至此,我失去了自己的特殊性。失去了独立性与特殊性的我们在他人的眼中很容易变成一个可以被计算、可以被操纵、可以被欺骗的对象而经受各种折磨。

与此同时在他人的世界之中,他人只有他自己,没有我;我的世界中也只有我自己,没有他人。正是因为每一个人都牢固地坚持着自己,俯视着别人,所以他人会成为造成我不幸和痛苦的重要原因。

然而事情总有两面性。他人就是地狱的另外一层含义告诉我们,我们如果想确定自我的存在,也离不开他人。当我将别人视为「他人」,正是「我」和「他人」的区别,

个人的理解是,一个人在独处时才是完完全全自由的。而且,人生大部分的痛苦都来自他人。

一老一少赶驴上集市。

一开始是两个人牵驴走。有闲人看见就笑:放着驴不骑两个人累不累?

于是小的骑驴老的跟着。教书先生过去把小的拽下来让老的骑驴:要尊老。

老的骑驴小的跟着。一个朝阳大妈过来把老的拽下来让小的骑驴:他还这么小。

干脆两个都骑驴。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把他们都拽下来:你们是在虐待驴。

最后他们不知怎么办好,就两个人抬着驴走。所有人都笑他们:你看两个傻子,有驴不骑还抬着驴走。

——他人即地狱。

几千年前的小故事了。

可惜,我们谁都走不出。只能自我封闭。

——————法善

叮,1月8日凌晨更新:

最近在读庄子,看到《齐物论》,好像和“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有一些相似诶

小白强答一下,不过错误可能很多orz:

说到“他人”,首先要聊聊“自我”。

从轴心时代到人本主义时代,“他者”的概念大都是从“自我”中推出来的,首先认识到了“自我”,再推己及人,区分开了“他者”。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我”也是一种“他人”。

但在萨特这里正好相反, "他人"不是从我这里推出来的,反之"自我"是从"他人"那里显现出来的,这里的“他人”是所有“冲突”的来源,是“自我”的对立面。 在这种理论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争夺主体性的关系,要么我把你对象化后从而获得了我的主体性,要么你把我对象化后获得主体性。 他人不仅是自我存在的中介,也是自我永恒的矛盾和困境,所以是“他人即地狱” 。

借用一位答主的回答: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至少在没有干预的情况下是这样。但生而为人,我们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无论如何,你所有的活动会烙上他人的影子,然后你就变成了物。

总结一下,在萨特这里,主体理性的主体被抽走了根基,但马上以一种更加悲观更加坚固的方式存在了。在这个过程中找了彻底的个人自由,但这种自由是以拒绝“他者”为代价的。

By the way:萨特最后成为了一名拥有坚定信仰的马克思主义者咳咳! ╰(*´︶`*)╯

真正现象学的论证,能理解再接受的没几个人:

如何地通俗讲解「主体间性」这个概念?

所以也和大家一样,说点基本事实,当然人们难以接受:人是已知生物中杀死同类最多的生物,并且最极尽所能,还宣称理所应当。这也是在价值方面不能认同工具理性主义、进步主义的理由之一。

要理解萨特这句话首先要理解他的哲学观点:存在主义。它的中心思想是声称,存在先于本质。换句话说,我们的存在,我们的出生,发生在前,然后才轮到我们自己,来决定自己是谁。我们必须书写自己的本质通过我们选择活的方式。但我们没有任何实际预先设定的目的,不存在现成的我们应该遵循的道路。很难表达这个观点在当时是多么的激进因为在此之前的数千年,你不用选择道路,选择自己的目的,上帝都给你选好了。但重要的是指出,存在主义并不是无神论的同义词,相当多的存在主义者是无神论者,但有些是有神论者,比如克尔凯郭尔。有神论存在主义者否认的是任何形式的目的论。这是指,他们拒绝认为上帝创造宇宙,我们的世界,我们在头脑中带有任何特定的目的。所以上帝允许存在,但是给你,你的生命,宇宙灌注意义?这不是上帝的工作范围。于是,我们每个人诞生在这样的宇宙中,我们,我们的世界,我们的行动,缺乏任何真正先天的重要性。这是存在主义最根本的观点,其拥护者称之为:荒诞。你和我认为,荒诞就是愚蠢荒谬的东西,但是对于存在主义者,荒诞是一个专有术语,他们用来描述,在没有答案的世界里寻找答案,我们是需要意义的生物,但我们被丢弃在一个毫无意义的世界里。所以我们在荒野中呼喊,没有获得任何回应,但我们还是不顾一切的呼喊。对于存在主义者来说,这就是荒诞的定义。因为不存在目的,世界不是为了某个理由而被创造,也并不因某个理由而存在。如果一切都没有理由,那么同样就不存在任何必须遵守的至上真理。不存在宇宙正义,不存在公平,不存在秩序,不存在规则。存在主义,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思想家。比如克尔凯郭尔和尼采。但其真正诞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中和战后,大屠杀的恐怖,使许多人放弃了任何对世界秩序的信念,谁能够责怪他们呢?当纳粹成为可能,意义变得无比难以寻觅。但是萨特,直截了当面对无意义,探索了存在主义,最让人痛苦不堪的一个方面:不是世界缺乏意义,世界充满让人恐惧的自由。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自由听上去棒极了,但是萨特认为,我们是痛苦的,令人震惊的自由。萨特认为这意味着,我们“注定是自由的”这个命运他认为十分的糟糕。因为这意味着不仅你是自由的,他人也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没有任何行动纲领指导我们的行动,那么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设计一套自己的道德准则创造自己遵循的道德观。懂了么?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道德准则,也就意味着他人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可能对你造成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举个电影《发条橙》中的例子,男主一行人闯进作家的家里轮奸了作家的妻子,并打断了作家的腿。而这对男主来说这样做仅仅因为刺激。

以上观点就是我理解的萨特的“他人即地狱”这句话的含义。如果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顺便推一下我的公众号,小可的三分钟哲学课,每天一节哲学课让你学习一点点关于哲学的内容。

首先,对设问提出商榷……

与其问如何评价,不如问怎样理解。

因为理解是评价的前提,不理解就没资格评价。

接下来,对高赞答案提出商榷。

如果把『他人即地狱』理解为『顾及他人看法,你就陷入了地狱』,那么接下来的推论就是:

做自己,别管别人,彰显自我!

但是殊不知:『他人即地狱』,更深的理解可以是:

在意别人的看法,归根到底是在意别人眼中的那个自我。

真正的地狱,并不是我之外的其他人,而是我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我对于自己的执着,使得我把对方当做一个他人,来和他对抗,由此给自己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烦恼。

接下来是分析:

如果您看过庄子,就知道《齐物论》的第一部分 ,有这么一句话。

这其实讲的就是人与人彼此之间的关系。

庄子说,非彼无我,如果不是通过对于对方的认识,我就不可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自我,而没有对于自我的确认,也就没有我所承认的对方。

这其实就是所谓的我执。我执,是佛教的一个名词,指的是自我对于自我的执着,而我们可以知道,我执其实是和对对方的意识相伴而生的。

什么叫做对方呢?对方就是一个 和我一样同时又不是我 的东西。这句话有点绕。所谓的他人,就是我之外的另外一个自我,是跟我一样但是不是我的一个东西。他跟我唯一的差别就是他不是我,但是他和我一样盛气凌人。

举个例子。庄子在书里讲过一个故事,说一个人如果驾驶者一艘船在湖面前进,这时候对面来了一搜空船,碰到了自己的船,那么这个人不会气急败坏。即使他是一个小心眼的家伙他也不会生气。

但是如果这艘船上有人,那么被撞的人一定会非常生气,大声吆喝让对方让开。

此外庄子还讲过一个例子,叫做:

复仇者不折镆干(两把宝剑干将莫邪),一个人如果父母被人害死,他要去复仇,那么他要做的一定是把这个仇人杀死,但是仇人杀害父母的时候所用的宝剑,他不会费劲巴力的一定要折断它。

一个人如果被风吹来的瓦片打到了脑袋,他也不会怨恨这个瓦片。

人和瓦片的关系,是人和物品的关系,不是一个我执和另外一个我执之间的较量和对抗。所以被瓦片砸到之后我们不会生气。之所以被瓦片砸到不会生气,是因为你清楚地意识到,在这里没有另外一个和你平等的自我在冒犯你。那么,为什么在公交车上被人碰到你会生气呢?是因为你觉得自己的自我被冒犯了。

法国思想家萨特,有一句名言叫做“他人即地狱”。这句话出自他的剧本《隔离审讯》(中译本出自《死无葬身之地》这本书)。这剧本讲的就是一个故事,说是三个人死掉之后要下地狱,下地狱之前,他们被关进了一个禁闭室。

这个禁闭室非常有意思,有几个设定:第一个设定是这个禁闭室里面永远亮着灯,第二个设定是关进去的人眼皮会逐渐退化,也就是说他们会像鱼类一样永远睁着眼,第三个设定是这里没有镜子。

永远亮着灯、永远睁着眼睛,意味着你们彼此之间不可能无视对方的存在。没有镜子意味着你不能自己认识自己,你只能通过他人的眼睛来认识自己。剧本里面一个女鬼对一个男鬼说:先生,你窝在沙发里也是徒劳!灯火通明的房间、从不闭眼的我们,你对我来说是无处不在的!

直到这出戏剧的最后,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个审讯室就是地狱本身。这就是萨特的那句名言:地狱就是他人。

所以,什么是地狱?注意,萨特在这里说的是,地狱就是他人。也就是说,作为地狱的,不是这个人的肉体存在,也不是这个人的精神存在,真正的地狱 ,其实是你自己的我执,把对方当做一个他人来和他对抗,由此给自己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烦恼。

因此看起来地狱是他人,但是 真正的地狱,其实是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 。

你把人当成了他人,把别人当做一个和我一样又不是我的他者、彼此之间相爱相杀,而这种执着,就是地狱的本质。

而之所以会有这种地狱,根本原因不在对方,而在于自己的我执。你把自己看得很重要,其实这时候你看重的是他人眼中的自己。看起来你盛气凌人,对他人宣告自己的存在和尊严。但是其实,这时候,你在通过他人的眼睛,确认自己的存在。

就好像萨特这个剧本里面所写的一样,有一个非常漂亮的金发女郎,进了地狱之后发现地狱里没有镜子。她从人间带来了口红,但是她却没办法欣赏自己性感的嘴唇。她想知道自己美丽的样子,只能把脸凑到另一个人跟前,把对方的瞳孔当成自己的镜子,通过对方的眼睛来认识自己。

在这部戏里面,三个鬼魂一开始都带着恐惧和期待,等着地狱的刀山油锅,等着地狱的行刑官来行刑,但是随着他们开始相互猜忌、相互折磨,他们为了自己的欲望来利用对方,为了自己的尊严来要求对方的承认,这时候他们才意识到,原来这不是地狱的等候室,这就是地狱本身;地狱并没有专门的行刑官,他们彼此就是对方的刽子手和刀斧手。

一个鬼说:

实名反对部分高赞回答。

有些回答认为“他人即地狱”的意思是他人的眼光造成自我的痛苦,当一个人被外在环境所奴役,就会像进入地狱一样。

实际上,这样的认识没有触及“他人即地狱”的内核。对“他人即地狱”的理解一定要从“自我”这个核心出发,上来就探讨“他人的目光”多少有些曲解这句话的本义。

西蒙·波伏娃《第二性》的译者前言中指出“他人即地狱”的正确译法是“他者即地狱”。

“他者”指的是没有或者丧失了自我意识、处在他人或者环境的支配下、完全处于客体地位、失去了主观人格的被异化了的人。

在此基础上,“他人即地狱”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丧失了主观意志,任凭他人或环境及异化了的自我的摆弄,就等于走进了地狱”。

顺序是:“我”丧失主观性→“他人”形成干涉和刁难→“他人”变成地狱

萨特在《存在与虚无》指出人对人的妨碍不仅是物质性的,而且是精神性的。

萨特所著的《间隔》并未描写但丁在《神曲》中介绍的恐怖的炼狱场景,而是为人们呈现了另一种“地狱酷刑”,即“精神的酷刑”,而行刑者就是“他人”。

萨特借加尔森之口呐喊道:“我万万没想到,地狱里该有硫磺,有熊熊的火堆,有用来烙人的铁条。这真是天大的笑话!用不着硫磺、火堆、铁条,地狱,就是他人!”

而至于我们是如何给自己锻造出了“他人”这座地狱的?

我理解有两点:

“存在先于本质”,这是萨特自由观的重要前提,也是认识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依据。萨特认为,人的本质是绝对自由,世间并无上帝,人必须是自己志愿变成的个体。

认识到这一点之后,再细化一些,萨特所谓的人的“绝对自由”如何实现?他认为以“主观性”为起点。

至于人的“绝对自由”和“主观性”是怎样的?在萨特创作的话剧《苍蝇》中,有这样一段内容:“天上是什么也没有了,既没有‘善’也没有‘恶’,更没有任何人对我发号施令……我超乎异常,违情悖理,既无辩白,也无别的依靠,只有靠我自己。但是我不会回到法律的管束之下,我已被判决没有别的法律可循,只能遵循我自己的法律了。”

可以简单体会一下,完全切断了他人对自我意识的干扰。

我在前面说,认识萨特的“他人观”必须从“自我”出发,原因就在这里: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以“人的主观性”为核心和起点,以“人的绝对自由”为前提。

萨特强调,人的绝对自由不是后天争取来的,使人的存在的宿命,只要我们存在,就必须是自由的,必须自己作出决断,必须有所选择。

而如果人的自我意识受到了他人观念的干扰,不论是否直接接触到他人,自由选择都不再是个人行为。

有些人自始至终在寻求他人的肯定,这种苦苦追寻就导致“我”失去了作为主体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利。

在《禁闭》中,鬼魂加尔森一直在寻求另一个鬼魂伊内斯对他的肯定,由于自己生前被认定为叛国者,加尔森在他人的否定和批评中质疑自我、丧失自信、毫无动力、无比痛苦。

而伊内斯呢?她生前被认定为同性恋,死后被其他鬼魂看作眼中钉,她在处理自己和外界关系的过程中彻底失败,最终失去希望,索性认为自己糟糕到只配活在地狱里饱受折磨,一切痛苦都是罪有应得。

对于“他人”这座地狱,萨特曾经解释说:“这句话常常被人误解。有人以为我的本意是说,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总是毒化了的,总是地狱般的关系。我是说 ,要是一个人和他人的关系恶化了,那么,他人就是地狱。世界上的确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生活在地狱里,因为他本人太依赖别人的判断了。但这并不是说,和别人就不可能存在另一种关系。”

当“他人”的存在对“我”而言是帮助时,“他人”的想法可以左右“我”的想法;当“他人”的存在对“我”而言是刁难时,我的思想不仅被“他人”左右,而且还需要花费更多的思想处理“他人”对“我”设置的困境。

最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奠定了近代哲学的基调,探讨近代哲学离不开“自我”这个核心主题,即使是讨论“他人”,那也是“有别于自我的他人”,萨特的“他人观”也依旧没有离开“自我”这个大的框架。

以上文字为原创内容,感谢阅读。

单纯从字面理解,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构成了地狱本身,也就是说,失掉自己,也就是坠身地狱。

但是看完韩剧《他人即地狱》之后,我感觉我们每个人都活在别人的评价和判断中,而在生活和工作中,如果被别人的眼光,声音,行动影响自己,丧失掉自己的本来意志,失去主见,就会人云亦云,生活在黑暗之中,失去自我。

————————————————————————————-

原来萨特早就对此做了很好的解释:

「我跟他人的关系之所以不好,是因为我自己完全依附于他人,于是我当然犹如处在地狱里。世界上有大量的人处在地狱的境地,因为他们太依附他人的判断。 --萨特 《萨特文集》」

你太过在乎谁 谁就是你的地狱

而太过在乎所有人

每个人对自己来说 都是地狱

标签:萨特,名言,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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