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哪些病属于大病医保政策
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媒体采访指出,今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据报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今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
专家认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满负荷”运行且统筹层次较低的背景下,大病医保各地筹资能力差别较大、压力不容小觑,同时,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给大病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带来挑战,如何控制费用增长值得关注。
此前在3月8日,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毛群安做客中国政府网时表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31个省份都开展了大病保险的工作,261个地市开展了城镇居民的大病保险,239个地市开展了新农合的大病保险,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等16个省份已经全面推开。
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大病保险的制度设计,研究探索不同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2007年10月,以西藏自治区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标志,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险覆盖率已达100%,率先在全国实现医疗保险全民覆盖。
自2011年7月1日开始,西藏农牧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就由政府全额出资。
所有参加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的农牧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所支出的,符合农牧区医疗制度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且超过每年度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金额的住院或特殊门诊大额医疗费用,就可享受到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补偿。
大病医保政策可以报销多少钱 哪些病属于大病医保政策
2013年1月1日起,新颁布的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明确提出实行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和医疗风险基金相结合的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大病统筹基金比例为60%-70%。
大病统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超过部分可在人保财险部门得到年最高7万元的赔付,此外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最高6万元的医疗救助。
2014年,西藏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西藏已将农牧区医疗政策补助标准由以前的340元提高到380元,其中的40元资金全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
将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和终末期肾病(尿毒症)等22种重大疾病和恶性肿瘤的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等20种特殊门诊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目录。
“全面推行这一目标有两个层面,一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二是全部实施政策并开始支付待遇,我们的理解是年内至少完成层面一,力争完成层面二。”
一位政策层人士表示,大病医保覆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资金也来源于这两项基金,也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参保和筹资的阶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实现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待遇。
省级大病医保方案最新消息
“目前省级大病医保方案都已经出台,但落实关键是实施的统筹地区的政策。
部分省的政策是全省统一的,但有的还需要地市具体化。”
上述人士表示,“所以现在我们逼着地方赶快弄,每个市里都要搞,不管统筹层次是什么,先要动起手来。
力争在年底前各地完成保险公司招标,大病医保资金也划转出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从全国看,目前已经有一半地区可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支付。
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
据不完全统计发现,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泰康养老、阳光人寿等多家大型险企已经参与到大病医保的承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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