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的作用
意识的能动作用有两个方面:
一是意识能够反映客观事物,它表现在,意识不仅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二是意识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可以是正确的,也可以是错误的,如宗教就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做出的错误反映;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也有两个方面,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的发展。
注意:
1 意识指导人的行为,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
2 意识不能直接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
意识的能动作用三个表现为:
(1)人能够能动的认识世界,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
(2)人能够能动的改造世界.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3)意识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
扩展资料: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称的“意识”一词有两种用法:一是当动词用,即指“意识到”的活动,亦即认识活动;一是当名词用,即指与物质相对立的活动的结果,如知识、思想、观念等。
心理学研究意识问题与哲学研究意识问题有一致之处,可又有所区别。
一致:二者研究的都是意识问题。而且科学心理学对意识问题的研究,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
区别: 哲学研究的是作为名词使用的“意识”,即与“物质”相对立的意识,它是总体研究人的意识,其基本问题是意识对存在的关系问 题,既指个人意识,也指社会意识。
心理学研究的是作为动词使用的“意识”,即指“意识到”的活动、认识活动,是较为具体地研究人的个体意识,研究它的实质、发生和发展、结构和功能等,虽然在心理学的一些学科(例如社会心理学)中也不免会较多地涉及社会意识问题,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它所研究的毕竟主要是个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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