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不得超过两万规定出自哪里?
这两天,一份红纸黑字的《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在网上引起热议,该标准第一条规定:索要彩礼“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
据了解,今年5月,兰考惠安街道办社会治理中心面向辖区所有居民,颁布了红白喜事标准。标准共有九条,其中第一条规定,订婚彩礼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者,交公安机关调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第二条至第八条对宴席标准、参加人员、车辆等方面均作了规定;第九条规定,办理红白喜事的家庭必须要上报村委,村委上报至该中心备案,村委负责监督。
九条标准中,第一条引发网友热议,网友大伟调侃道,去年8月,他给了丈母娘8万元彩礼。要是规定早颁布就好了,那丈母娘是在贩卖女儿;网友河底的鱼说,倡导彩礼不超两万元是好事,但女方要多了就成了诈骗犯,这有点吓人。
惠安街道办社会治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彩礼标准是不能超过两万元;如果该中心接到举报,他们就会先期介入调解,让女方不超标;如果调解不成,他们会视情节是否交由公安机关调查,如果公安机关查实了涉嫌犯罪,那就是涉嫌贩卖人口或诈骗了。
该负责人称,标准要严格执行,对辖区所有人都是这样,这样做的目的是倡导婚俗新风。到底是不是贩卖人口或诈骗,公安机关说了算,“结完婚后,你要给丈母娘一千万,我们也管不了,但彩礼钱就不能超过两万。”
著名行政法律师张新年认为,地方政府可通过倡议的方式来提倡、鼓励不要过多索要彩礼、滥办酒席的新风尚。但对普通群众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特别是《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第一条的规定有点耸人听闻,反映了当地有关单位严重欠缺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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