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抬头有什么含义和作用?
“发票抬头”是“购物人名称”,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
1、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2、“抬头(Title)”狭义上是指单证的最终受益人,如商业发票的抬头是买方(通常是货物的收货人);提单的抬头是提单的所有人,一般是收货人(通常是货物的买方),指示提单就是最后的被背书人。
扩展资料:
票面内容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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