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院校招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每个学校对招聘教师的要求都不同。
需要从大专院校会再本校就业网、当地人事网站上发出招聘公告,写明招聘的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考试的方式等一系列内容了解需要报考的条件。
扩展资料:
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可视同合格学历;党校学历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或测试合格以上(教授、副教授免测);
(3)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教授、副教授和博士免测);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教师参加高等教育基本理论培训,并考核合格(教授、副教授和博士免测);
(5)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体检合格。
高校教师资格一般每年认定二次,上半年4月开始,下半年10月开始。
大专院校会再本校就业网、当地人事网站上发出招聘公告,写明招聘的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考试的方式等一系列内容进行招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未就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和2015年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
4、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只要有 一技之长 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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