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商户进价1.2元土豆卖2元拟罚款30万,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这次处罚确实有点过了,官方通报是疫情随意涨价,但是进价1.2的土豆算上人工,算上运费卖2元一斤一点问题也没有,这不就是跟当初卖5斤芹菜罚6万多的事是一样的么。小题大做,处罚过重,这事必须要上诉。
一、先可以提出复议
如果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或者认为处罚的过重自己根本就没这么做的,可以在收到处罚消息或者是收到处罚通知单起,六十日内进行行政复议。这个行政复议是谁做出的处罚,谁去给你复议。假如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你出的处罚,那么复议就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那里申请复议,复议不会是同一伙人,会换人重新根据商户提供的问题和处罚的内容进行重新查询,最后这个复议的人员会根据给商户做的处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对比,最后做出一个处罚规定,要不就是撤销处罚,要不就是维持处罚,要不就是更改处罚。
二、复议不同意可以诉讼
如果商户在申请完复议之后还圆团是不服的慎手,认为这个复议不太合理并且处罚过重的话,可以在收到复议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之后商户被处罚的这事就完全交给法院进行处理了,所有查案的人员都是法院的人,跟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关系,作为被告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有举证的责任,没有继续调查的责任,所有的宽腔嫌判罚都由法院决定,但是法院作出判罚之后就不能再继续上诉了。
要注意的是,所限制的时间是包括周六周日的,十五日内不是十五个工作日内,这个要分清,最好是做出判罚不符的立马复议和诉讼,来保障商户自己本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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