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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原副市长王华滔犯了什么罪?

2024-01-03 01:38:06 编辑:join 浏览量:543

湖北十堰市原副市长王华滔犯了什么罪?

湖北十堰市原副市长王华滔犯了什么罪?

现在网2月4日讯 据省纪委监察厅通报,2010年2月4日,十堰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华滔因涉嫌构成犯罪被省纪委监察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纪委监察厅于2009年7月起对王华滔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王华滔简历:  男,1953年5月生,汉族,湖北省武汉市人,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6年至1989年先后任郧阳地区林业局营林科副科长、科长、郧阳地区行署办经济科科长;  1989年至1991年任丹江口市副市长;  1991年至1994年任郧阳地区行署办副主任、郧阳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1994年至1997年任十堰市政拍瞎盯府副秘书长;  1997年至2000年任郧西县委副书记、县长、郧西县委书记;  2000年6月至2001年8月任十堰市委秘书长。  2001年8月被任命为十堰市副市长。  2005年1月22日,十堰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被选举为十堰市副市长。  负责农业、农村、国土资源、扶贫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畜牧局、农机局、经神友管局、国土资源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蔬菜办、能源办;协管气象局袭和、水文局。  座右铭:“不求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民心。”  (长江商报记者 望隽)

标签:原副,王华滔犯,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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