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出版物印刷的企业应该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从事出版物印刷的企业不得盗印出版物,不得销售、擅自加印出版 物,不得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销售出版物。
设立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或者印刷企业、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及其变更主要登记事项的备案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立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或者印刷企业、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及其变更主要登记事项的备案。 (二)法定实施主体: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行政许可依据: 1、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九条:设立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
犯法的事别干,别的没事。嘿嘿,小心被谐和了
标签:出版物,遵守,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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