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常见的房产公证主要是房产继承公证和房产赠与公证。
对于房产继承公证而言,一般所需的材料为: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房产赠与公证中,一般所需的材料为: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2、赠与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与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与声明书;
3、赠与财产的产权证明;
4、赠与协议;
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标签:公证,房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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