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名字的具体程序?
姓名变更、更正登记的规定,成年人变更姓名规定如下:
一、受理条件:
1、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2、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婚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
3、在同一学校、小区(村委)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4、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故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系统记载的姓名与实际用名不一致的。
7、其它特殊原因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受理。但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接受刑事追诉、服刑、被劳动教养、被通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二、变更、更正姓名原则:
1、姓氏随父或随母原则。因特殊情况改随祖辈姓氏的,必须先确认双方家庭成员法律关系成立。
2、使用规范汉字原则。对姓氏中的异体字和已使用繁体、异体或冷僻字登记姓名的,原则上可以保留。变更、更正姓名应使用规范汉字。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填写时用汉字译写,不允许填写中英文夹杂的姓名。
三、所需提交材料:
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凭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变更申请表》(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出家或者还俗的人员,需提供县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出家或还俗证明。
四、受理审批机关:
由姓名变更人所在地户口登记派出所受理审批。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扩展资料:
《姓名条例》新规:
1、父母双姓可同用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按照中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这种做法将新增128万个双姓,从而缓解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
从中国实际情况来看,允许子女随父姓或母姓,提倡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同时对于解决大姓人口的姓名重复问题,也具有积极意义。
2、用字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
2、违背民族良俗的;
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成年人改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百度百科-姓名
标签:改名字,成年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