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偷排未进行处理的污水,会受到什么处罚
偷排漏排废水、废气,随意倾倒有毒废弃物,这在过去几十年中,相关责任企业最多交点罚款了事。但全国人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情况大不一样了。
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当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检查人员到湘潭德园食品有限公司、先锋乡金塘村两家废旧塑料加工厂检查,发现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4日,检查人员再次登门,发现3家企业仍在违法排污。执法人员取证后,3家企业负责人均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第一起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行政拘留案。
1月7日,杭州市区两级环保、公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出动警力105人次,查处12家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印染小作坊,对12名小作坊负责人分别处以12天行政拘留,14名现场操作人员分别处以10天行政拘留。
1月27日凌晨,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夜间暗查,发现深圳市恒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私设管道,偷排直排超标废水。深圳市环保局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处以20万元罚款,排污设施被查封、扣押。同时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最高15日的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行政拘留的同时,“按日计罚”这一新环保法最有力的武器之一,也开始被各地环保执法部门大量使用。
今年1月初,临沂市环保局发现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1月9日,临沂市环保局向华龙热电送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的决定书,并作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19日,临沂市环保局进行复查,检测发现该公司外排废气依旧超标。
按照新环保法有关“按日计罚”的规定,临沂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起止时间为1月10日至19日,基数10万元,持续违法10天,每日罚款数额为1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总计罚款数额达到100万元。
2014年12月23日,重庆紫光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停运,未向环保部门报告。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于12月25日向该公司送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1月5日,重庆市环保局复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仍未正常运行,多处渗漏水中污染物严重超标。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随即对其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每日处10万元罚款,共计罚款110万元。
环保部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新法生效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告诉记者,新《环保法》生效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也在加大。他透露,四川省公安机关今年1月成功侦破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公安机关对包括公司总经理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外,河北省唐山市公安机关1月以来已侦办涉及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8起,刑事拘留42人;2月8日,湖北黄石市下陆区法院对向大气排放含砷废气的6家企业14名责任人进行了判决;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针对6家化工企业违法排污污染公共水域案,成功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6家企业承担6.1亿元环境修复费。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3月2日对记者表示,今后存在超排的上市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环境风险,环保部门不会只查“小鱼小虾”。
而对于“会不会出现违法企业被罚得倾家荡产”的问题,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3月2日对记者表示,新环保法打的是“组合拳”,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可以并用。违法企业就是有钱交罚款,也开不下去。
标签:偷排,污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