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单监理签字意见如何写?
从合同、规范等为依据,明确监理的意见。
监理工作联系单是监理部发给各个单位的,它可以是发给业主的,也可以是发给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的,也可以是发给勘察单位的。
1、主要根据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合同内容和要求;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来的相关规定审查;3、按图施工,必须依据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操作规程。以就是在授权的工作范围内,不违反国家政策性及规范,特别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签复意见,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监理单自位不应该签复意见,并应于制止。
假如符合上述规定,且监理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那应该及时签复意见(应该由总监签复意见,并加盖公章);意见栏中应该写明,同意、不同意、部分条款同意或者部分条款不同意的形式写签复意见;不管那种形式,最好能表明监理的公证性及合理性,还需要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主要依据和理由,假如是经济方面的签证,应该确认是否做过,以及确认工程量,对于单价、总价方面一般来说还是业主单位确认。
监理工作联系单主要是监理单位为了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难以单方面解决,并且需要各方相互zhidao协调时所需要由监理部发给各相关单位的文件。
标签:监理,签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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