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农业观光旅游项目的政策
土地基本政策
我国土地利用与开发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中《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五个级别,即全国、省、地市、县、乡镇级。
土地使用权出/转让
土地相关基本概念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权利。
相关规定
出让涉及问题
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涉及指标、有项目有建设用地、有项目无建设用地三个问题。以下对如何应对这三个问题进行介绍:
指标问题
有项目有建设用地
有项目有建设用地
有项目无建设用地
项目地占用基本农田
有国家批文,可批复建设。
无国家批文,上报当地国土部门,在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规时将项目地的基本农田属性调成建设用地或者有条件建设区。
标签:观光旅游,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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