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和刺史有什么区别
级别不同:
“刺史”,原本是奉皇命检核地方官的职务(俗称钦差大几解成斯臣);后来权力扩大题随级劳,就成了掌握一州军政大权的要职(封疆大吏),品位很高(相当于现在的省长)。
“太守”,则是郡守(一郡之首),是刺史的下属,相当于现在地区级的长官(市长、专员)。
拓展资料:
太守,原为战国时郡守第状小去拉坐字计便的尊称。西汉景帝时郡守改称为太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历代沿置不改。南北时期新增州渐多。郡之辖论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诗杨精附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刺史,汉武帝废除了沿秦而置的监御史制度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又称部搞源练丰法是普各州任免刺史一人。此时的刺史要师为监察官受御史中丞管辖以六条诏书监察本州郡县官秩八百石较太守的秩比二千石为低。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
魏晋南北朝以刺史领州多带使持节、持节迅席得还、假节、都督诸军事衔力命但春移调观状航。隋文帝废以州领县刺史与前代太守无异。隋唐时期炀帝、玄宗、武则天都曾经废州改郡不久仍其旧。晚唐五号苗是代时节度使、观察使所领诸州不得径自奏事上计节度使甚至自署刺史导致刺史职任渐轻。宋代以朝臣充知州刺史成为专供武臣家如化目附迁转的虚衔。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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