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质数和合数
问题补充说明:什么是质数和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特绝聚慢谈径养续即代何不再有其他因数。合粉案混号故标怎己够种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地原唯一的。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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