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正式推出“黑名单”制度,该制度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后,如果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再“犯规”,比如生产销售假药、非法获得生产许可证等,除了接受相应处罚外,还将登上“黑名单”,通过政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重点监管。运用经济生活的知识,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施行“黑名单”制度的必要性及意义。
(1)市场调节有其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必须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施行“黑名单”制度,是国家运用行政手段加强药品管理的重大举措。
(2)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施行“黑名单”制度,有利于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3)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施行“黑名单”制度,有利于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标签:黑名单,食品药品,监管局
版权声明:文章由 酷百书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kubaishu.com/answer/439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