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步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的请示
关于进一步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
权限的请示
鞍山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我们建设了基础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工业园,现已有200余家工业企业在园区落户,其中20余家超亿元的大项目。我们还建设了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现也已有20余家企业在开发区中落户。各镇场区也都建设了工业小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两年再造一个新台安的宏伟目标已经全面完成。201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已达210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7.8亿元,同比增长40.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4亿元。为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招商政策。狠抓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上亿元的投资建设项目大量增加。
目前,我县现行的环境保护审批工作执行的是2004年鞍山市委《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鞍委发【2004】16号文件。“县环保部门可以审批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非政府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已经不适应我县经济工作的快速发展的需要,为了提高县区环保局对县域经济建设的服务水平。加快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我们恳请市政府下放环评审批权限,使我县环保部门可以审批污染较小,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1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特此申请
台安县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九日
标签:管理权限,环评,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