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男友灌醉,却隔壁老王占了便宜,能将男友告上法庭吗?
事发四川省眉山市,男子交往10年女友的闺蜜,因故暂住在自己家中时,他趁女友外出工作,将其闺蜜灌醉后,猥亵并拍摄视频,2021年11月23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强制猥亵案的起诉书,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黄某,男,1994年出生于四川省内江市,汉族,初中文化,滴滴司机,捕前住眉山市彭山区。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事发当晚6点左右,黄某与小婷(化名)在彭山区黄某家中吃饭,期间两人均喝酒,饭后7点到10点之间,在黄某的提议下,两人先后到三家酒吧夜宵店消费,小婷喝醉后两人回到黄某家中,黄某在小婷完全醉酒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情况下,脱掉她的衣服和裤子,用自己的下身隐私部位在小婷的下身摩擦,甚至还把私处放入了小婷的口中,用手、橡胶模具放进了小婷的下身隐私部位,期间黄某还拍摄了视频。
黄某辩称,他喝醉了,但小婷没有喝核老神醉酒,整个事件中小婷是知晓,没有改亏反抗,并且有主动配合行为,自己不构成犯罪。
凌含棚晨四点左右,朱某回来后,与我发生了争吵,我对小婷所做的事,我自己知道不对,害怕公安机关追究,我想拿钱私了,我主动说赔偿1万元,小婷不同意,加到5万元时,小婷还是不同意,最后小婷要10万元,我不同意,她就报案了。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黄某以满足性欲为目的,故意让被害人醉酒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强制猥亵被害人,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强制猥亵罪。在案有物证、视听资料、被害人陈述,以及黄某的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他构成强制猥亵罪。
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标签:男友,告上,灌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