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战起诉两家眼镜店侵权胜诉,案件的始末有何详情?
这是一起明星维权的案件。天猫的两家经营眼镜销售的旗舰店的宣传广告中出现了大量的肖战的照片。并且在王一博和余文乐的产品宣传页面中也出现了大液磨仿量的肖战照片和视频游誉。原告对这件事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述书中称这两家眼镜店在肖战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在眼镜及眼镜的配件销售中擅自使用原告的照片和名字,对店铺和产品的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曝光率和关注度。甚至把肖战在其它广告中的宣传照进行P图。这两个店铺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肖战的经济利益。
被告认为在使用肖战照片的时候并没有对照片进行丑化和歪曲,没有闹纤影响到原告的形象,也没有对原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并且使用时间短,只是用到三款眼镜上,使用范围不广泛。所以产品销售量少,获利也少。对于原告的侵权伤害后果不严重。但是法院认为被告不能提供使用原告肖像是得到了原告的同意并且授权。被告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所以被告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院根据原告和被告的意见,最后判决肖战获胜。法院认为所有的事实证明被告使用了肖战的照片和名字,侵权行为已经成立。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且要赔礼道歉。同时法院判决眼镜店分别赔偿肖战4.8万和5万。这场肖战的维权案件也圆满结束了。
肖战维权已经不是明星第一起案件,很多商家为了利益明知故犯。现在越来越多的明星拿起了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所以商家们一定要守法经营,不要知法犯法,有时候赔偿也许比挣的钱还要多,最后反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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