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一年离婚欲要回20万彩礼,法院判女方返还11万,这一判决合理吗?
这一判决是比较合理的,男方给女方的20万彩礼是其父亲从亲戚及第三方借来的,家中已经负债累累。这个情形就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一条件,法院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的调解,最终达成了历雀协议,女方返还男方11万彩礼和三金。
在这次事件中,男方已经32岁了,家中的父母与亲戚都在催促,经过媒婆介绍就认识了女方,两个人加了微信聊了几次天就确定了恋爱的关系,双方父母就开始筹备起了婚事。之后两人在线下见了面,刚开始的时候女方过生日,男方在微信上发了数额比较大的红包,分别迹和是888元和9999元。可能是看到男方出手比较大方,也可能是想到自己也要结婚了,所以女方就和男方再见面之后的9天闪婚了。男方在刚认识时候说的经营的奶茶店早就倒闭了,结婚之后也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并且也没有上当初承诺的一样买房买车。这就让女方很不舒服,并且还要和男方父母一起挤在出租屋内生活,之后女方就搬出去单独生活了。
上面交肢州早代了事情发生的背景,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也多次想挽回女方,但女方也是不想的,所以男方就把女方告上了法庭,让其返还全部的彩礼。女方也是很伤心的,认为自己在结婚后根本没有得到相应的对待,表示自己是同意离婚的,三金也可以返还,但只可以退还2万元的彩礼。经过沟通就出现了以上的情况,法院也下了最终的判决。如今社会是越来越开放了,人们的包容性也越来越强,但结婚毕竟是一件大事,还是要三思而后行的,最好不要进行闪婚。
如果想让夫妻二人在结婚之后生活的比较和谐,女方最好不要索取重额的彩礼,除非可以给予对应的嫁妆。
标签: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