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同工同酬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最新规定是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备差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正确理解可以概括为四层含义,分别为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负有同工同酬的义务、同岗同薪分配办法以及相同相似岗位报酬。一、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最新规定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最新规定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当中: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法律明确了劳务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二、同工同酬的正确理解同工同酬的正确理解是对《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阅读,可以理解出以下几层含义。1.享有同工同酬权利。这是法律给予派遣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厅滚搭侵占和剥夺,否则就是违法行为。2.负有同工同酬义务。该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就说明用人单位必须实行同工同酬,而没有第二个选择。3.同岗同酬分配办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劳动报酬分配方法要相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工龄工资及其他福利等,不得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歧视政策,否则就是违法行为。4.相同相近岗位报酬。同时,也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同类岗位,则需参照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报酬来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报酬,而不能因为本单位没有此类岗位,就特意为其设置过低的劳动报酬,如果与当地相同或相近岗位报酬相关较大,派遣劳动者就可以提出异议,用人单位则应当参照实施,否则就可能违反本法规定。三、同工同酬是否不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主劳动合同中的同工同酬仍然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约定为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扮拿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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