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案:一本史书牵涉出千条人命 清朝第一大文字狱
一本《明史辑略》揭开了清朝文字狱的序幕。组织编撰的庄廷鑨死后仍被掘墓刨棺、枭首碎骨,18名主要参与者被凌迟处死,70余人被施以极刑,所有列名参校、刻印、买卖、收藏者皆因获罪。明史案牵连上千人,数百人流放宁古塔。
曾任天启内阁首辅的朱国祯爱好著述,致仕后写了一部《明史概》。顺治8年,朱家家道中落,后人为谋生计,将未出版的书稿卖给了邻居富户庄廷鑨。
庄廷鑨少年得志,成年后却因病眼盲。受同为盲人的左丘明影响,他立志要写一部史书,但匮于自己所知不多,便购买了朱国祯的明史遗稿,召揽了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吴炎、潘柽章等十六人加以编辑。
这部史书以朱国祯视角为基础,加上南方人心亲明思想,书中一律奉尊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所提及的清朝部分多为当时“不可说“之语,如称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对抗清将领壮志未酬的惋惜和降清将领的愤慨,无一不触犯清朝政府的禁忌。
成书不久,庄廷鑨病死。其父庄允诚为实现其未尽的遗愿,顺治17年将书刊刻发行。为显示该书的权威,《明史辑略》发行前,特地找来前礼部官员李令皙写序,并将江南名士茅元锡、吴之铭等十八人的名字一并列为著作者。
顺治18年,被罢职的归安知县吴之荣,试图告发庄廷鑨著反书《明史辑略》,想以此作为功劳谋求复职。接受告发的官员曾接受过庄允诚数千金的贿赂,拒不审理,反将此事和告发内容转述给庄允城。
庄允城不以为然,只是将其中被告发的句子改掉,又继续刊刻发行。
吴之荣立功心切,一计不成,越发想将事情闹大,最后惊动辅政大臣鳌拜等人
当时康熙尚未亲政,鳌拜作为辅政大臣,责令刑部官员彻查此事,并严厉处置涉案的相关人员。
始作俑者吴之荣,因忌恨当地富商朱佑明(朱佑明时常不顾忌吴之荣脸面,而得罪了该人),使了一招狸猫换太子之计,将序言中提到的“朱氏原稿”的“朱氏“归于朱佑明,即诬告该书原作者为朱佑明。朱佑明和他的五个儿子被逮捕, 其余列名参校者、初审官员等均被抄家。
康熙2年(1663)五月,清朝官方做出最终判决,“庄氏《明史》传闻异词、赞扬故明、毁谤本朝、悖逆已极,著将庄朱两家和参与编撰者及其父兄子侄年十五岁以上者斩决,妻妾女孙及子侄十五岁以下者流徙为奴”。
该书著作、印刷、销售、购买人员等70余人均被处死。其中组织编撰的14人被凌迟处死,刻字工、印刷工、书店老板惨遭屠戮。庄允诚死于狱中,庄廷鑨被开棺焚骨,全族获罪。最冤枉的要数朱佑明,全家几乎被灭门。
明史案牵连千余人,流放宁古塔者几百人,以上千条性命的代价和销毁一空的《明史辑略》宣告结案,但却由此揭开了清朝文字狱的序幕。
而当初的告发者吴之荣确因举报有功东山再起,得到抄没的朱佑明的家产,官至右佥都。
文字狱造成了社会气氛恐怖,摧残了人才。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现实,从而严重的禁锢了思想,使我国科学文化的发展停滞严重的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文人手中的笔如同战士手中的刀,文人的意志并非磨灭了文字就能毁灭掉的,意志就如同星星之火,终成燎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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