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贤易色"可以是什么含义及该含义的依据。 谢谢!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译文
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学生,比孔子小44岁,生于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后,他在魏国宣传孔子的思想主张。
贤贤易色:杨伯峻先生更正贤贤易色的解释:对妻子,看中品德,不看中姿色。理由是:与以下三句相比,此处不应当为泛指;奴隶社会中夫妻关系是“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
致其身:致:意为“献纳”、“委弃”,答应了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尽心尽力,豁出性命。
子夏说:“对待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侍奉爹娘,能尽心竭力;服侍君上,能豁出性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守信。这种人虽说没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南怀瑾先生在《论语别裁》中,对贤贤易色的解释如下:
我们看原文“贤贤易色”,两个贤字,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因为中国文字有时候是假借的。第二个贤字是名词,指贤人--学问修养好的人。易,改变。在春秋的时候,易的改变暗含着持续的,不间断的改变。色:态度,对人对事对社会的态度。贤贤易色换个说法就是:见贤思齐。
“易色”,古人如宋儒他们,是怎么解释的呢?他们对“色”字解作“女色”、“女人”、“男女之色”了。“贤贤易色”就是看到贤人--有学问道德的人,马上跟他学了。“易色”,女色都不要了,太太都不要了,在恋爱中的,把女朋友都丢掉了。如是女方,男朋友也不要了。如果真如宋儒的说法,我认为孔夫子不是圣人了。因为圣人,是不会违反人情的。
这个“色”字,很简单,就是态度、形色,下面还有证明,所谓“态色”就是态度。“贤贤易色”意思是:我们看到一个人,学问好,修养好,本事很大,的确很行,看到他就肃然起敬,态度也自然随之而转。这是很明白,很平实的,是人的普通心理,不管一个如何坏的人,看到一个好人,总会不自觉地对这好人比较友善,这是人之常情。
杨伯峻先生更正贤贤易色的解释:
对妻子,看中品德,不看中姿色。理由是:与以下三句相比,此处不应当为泛指;奴隶社会中夫妻关系是“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
色指“容貌”,意思是我们只应注重别人的品德,不要在意他的相貌。也就是“人不可貌相”,要“见贤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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