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有什么用
办理设立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无需加盖公章,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字即可。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总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总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纳税人房屋、土地、车船登记表》;(2)财会人员会计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税员身份证复印件;(3)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纳税人,跨区、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的,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标签:多证,表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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