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领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据:《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注册工商局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
注意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
第二步:办理合作社公章
办理部门:公安局
依据:《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内容:刻章费,根据材料不同(收费)。
注意事项:目前专业合作社需要的公章有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共三枚。
第三步:农经办办理登记(农业局下属农经办)
提交材料:需拿工商注册执照,合作社简介(简介注明:理事长名字, 电话,合作社办公地址,邮箱)
第四步:申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办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面盖合作社公章);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根据当地政策。
注意事项:
1、合作社自工商局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组织代码证。
2、代码证有效期限为四年,到期须要换证;代码证实行年检制度;需年审费(根据当地政策)。
第五步:申领税务登记证
办理部门:国家、地方税务局
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收费内容: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注意事项:1、合作社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者,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税务登记证定期验证、换证和年检,一年验证一次,三年更换一次。
第六步: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办理部门: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收费内容:不收费
注意事项:在银行办理完账号、账户后,需要提交账户到国家税务局;每月到国税局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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