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黄崇旭的所有资料,要详细。还有为什么要写《生命要继续》这首歌
姓名:黄崇旭
艺名:Witness
生日:10月13日
国籍:美国
语言:英文、国语、西班牙、粤语
星座:天秤
身高:176
体重:63kg 专长:作词、写诗、DJ及各种球类运动
学历:University Of Texas
兴趣:阅读、拳击、功夫
初恋:7岁
喜欢的女生类型:可爱与性感兼具
喜欢的颜色:蓝色、红色
最喜欢的书:Bible
最喜欢的动物:狗
最喜欢的城市:台北、洛杉矶
最感动的一首歌:Look Away icago
最喜爱的歌手:阿姆Eminem
最喜欢的演员:Al Pacino
最喜欢的食物:Cajun
最害怕的事:酒精中毒、喝醉后的失忆
小时候最希望做的工作:职业运动员
优点:诚实
缺点:太多写不完
最想认识的女艺人:Sweety 的 言言
最骄傲的事:完成自己的专辑
最想尝试的事:跟海豚游泳
最大的梦想:独立照顾家人
进入演艺圈的动机:用音乐感动人
出道方式:自行录制 Demo 到唱片柜台毛遂自荐
忧郁至极的情境在平铺直叙的口吻中,展现饶舌的骨气与勇敢。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歌者witness真实的纪录前女友因为遗传疾病逝去后自己的痛苦与堕落
歌曲中的女声代表坚强的指引与呼唤
也许一根烟 一口麻痹
但是这都不是长久之计 清醒后的自己 心痛还在那里
领悟过后的我 不是遗忘了你 而是自己更坚强了
美式文法文字排列 赤裸裸的呈现曾经的荒唐与无助
witness 对大家来说或许是陌生的,但进入他的音乐却没有想像的困难。「生命要继续」这首歌平铺直叙地唱出自己对前女友过世的不舍与无奈,美式文法的歌词原本想再修饰得更中文化,但不仅失去最初的感觉,况且唱起来也没有更精准的饶舌风味,於是,还是原汁原味地用最自然的方式呈现。
因为witness的前女友因为家族的遗传疾病,女友和女友的母亲相继猝死,来的太过突然,让witness备受大击,当时的自己无法接受事实,且连说声再见的机会都没有。事后有一阵子的witness每天沉溺於菸酒的麻醉,痛苦与堕落交错,在朋友的打气中,渐渐走出阴霾。
用音乐的语言吐露出真实情境 不光是感人 且要勇敢
在听完『生命要继续』这首歌曲之后,许多工作人员都感动落泪,即使witness用很平淡的口吻道出自己曾经的荒唐与无助,可是听在旁人耳中,也不禁有种怜惜的心酸。一般大家对饶舌的定位大多在於对社会的批判或者与sex的态度,但『生命要继续』不只要改变大家对此曲风的误解,且绝对不是要「无病呻吟」式的大谈道理,知道这番故事固然会教人动容泪下,但歌者特别找来女声合音的方式,道出生命的可贵与勇敢,因此,在这首歌当中,我们领悟到借物浇愁并非长久之计,真正摆脱那些难过与悲伤的是自己更坚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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