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击炮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叫迫击炮
迫击炮
迫击炮是以座饭承受后坐力、发射迫击炮弹的一种曲射火炮。它具有弹道弯曲、死界很小、射速快、威力大、重量轻、体积小、便于机动、结构简单、易于操作、造价低廉等特点。适合步兵在较复杂的地形上和恶劣气候条件下使用。它便于选择阵地,可以消灭遮蔽物后的敌人,摧毁敌障碍物及轻型土木工事,为步兵开辟道路。
迫击炮是步兵的一种传统装备,也是火炮家族中最小的一个炮种。它是本世纪初出现的,第一次作战使用是在1904~1905年的日俄战争期间。当时,俄军把47毫米口径的海军炮装在一种带车轮的炮架上,以大仰角发射超口径长尾形炮弹,有效地杀伤了躲在堑壕里的日军。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这种几乎没有射击死角、能在近距离压制敌人的武器得到进一步发展。到战争末期,英国已经研制出很有影响的1918式“斯陶克斯”型81毫米迫击炮,它采用同口径弹,炮弹和附加药包一起从炮口装填,借自重滑向火炮膛底,触及膛底击针后点燃发射药包炮弹飞离炮口。
第二次大战中及战后以来,迫击炮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除中小口径外,最大口径的迫击炮已发展到240毫米(前苏联),最大射程已达9.7~12.5公里,战斗全重则达4150公斤。迫击炮由过去的人背马驮,逐步发展为荤引、自行和车载,随着陆军逐步向飞行化、摩托化和装甲化方向发展,迫击炮也将成为一种机动性能良好、作战成力强大的近程攻击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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