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巴彦淖尔市人才储备什么时候考?考的科目是什么?
巴彦淖尔市人事局人才储备报名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促进我市大学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储备工作,现就报名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储备名额:本次拟储备名额100名(具体名额根据报名人数按5:1确定)。
二、报名条件:1、本市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26周岁(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以下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不受地籍限制,年龄可以适当放宽);2、城市规划管理、工程建筑、环境保护与检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道路与桥梁、矿产管理、预防医学、中蒙医、播音与主持、畜牧等急需专业优先储备,不受地籍限制;3、身体健康;4、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报名时间、要求及地点:报名从9月10日开始,20日结束;报名时需填写《巴彦淖尔市人才储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持户口或身份证、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始证件和2寸彩色照片3张;每人交纳报名考试费用120元;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人事局406室;联系电话:8289115 8289120 8289130
四、储备方向:根据用人单位的专业需求,储备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锻炼。
五、录用方式: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的方式确定储备对象。
六、管理办法及储备期间待遇:储备实行政府补贴、单位用人、动态管理。储备期间由市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储备管理办法对其组织关系、人事档案、户口、考核及生活补贴等进行统一管理。储备到企业的储备人才在储备期间,考核合格者市人事局从人才开发工作基金中每人每月发给600元,用人企业每人每月至少补给800元的生活补贴,并按规定比例标准为其交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储备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储备人才,在储备期间工作出勤率在90%以上、考核合格者市人事局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贴900元,并按规定比例标准为其交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储备到全额拨款单位的生活补贴全部从市人才开发工作基金中支付;储备到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生活补贴由市人才开发工作基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储备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生活补贴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月发给本人。储备人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储备期可连续计算工龄。
储备人才储备使用满二年仍未正式聘用的,进入人才市场,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同时取消其生活补贴。市人力资源中心免收其参加人才交流和推荐工作及人事代理费用,并对其进行就业服务。
储备人才在储备期间可以参加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组织生活和各项评比活动。
储备人才在储备期内凡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的可以参加按《国家公务员法》规定权限机构组织的公务员考录(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市直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储备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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