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有哪些?
在保险行业中“计提原理”一般是在保险行业财务中才会出现的,如计提折旧原理,计提环账准备等计提:会计学名词。可简单理解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计算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对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委托贷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简单地说:先准备一部分钱不动用,将来发生费用从这部分钱里面扣
计提减值准备(如前六项)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或净资产。
由于“八项计提”存在着较大灵活性和可调控性,利用“八项计提”调节企业利润粉饰会计报表成为某些上市公司常用的一种手段。通常情况下,部分公司在业绩较差时少提准备可以“润色”业绩,有的则在经营较好时多提准备,以便为随后的会计期间做好“业绩储备”。而对那些急需恢复上市或“摘帽”的公司来说,计提和转回更是其跨年度调节利润的捷径,在铁定亏损的年度“一次提个够”,在必须扭亏的年度“一次冲个够”的现象并不鲜见。计提,成了上市公司玩弄利润的遮羞布。应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
在保险行业中有一处出现:保险学原理----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有
所谓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保险责任而未赔偿或未给付保险金,在当年收入的保险费中提取的资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也称作赔款准备金。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目的在于保证保险公司承担将来的赔偿责任或给付责任,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的权益。未决赔款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
未决赔款准备金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未决赔款一般是以保险金形式支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确定的,因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时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其支付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二是未决赔款准备金一般全部转化为保险金。三是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方法比较单一,即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从当年的自留保险费中足额或者基本足额提取。需要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情形
需要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情形有两种:
1、已经提出保险赔偿或者给付请求。也就是说,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已经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提出来索赔。对于索赔要求,保险公司往往要经过核查手续,如勘定该损失是否在保险责任内、审核损失金额是多少等等。在处理理赔之前,可以先从保险费中扣除一部分资金,转入未决赔款准备金中。
2、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偿或者给付请求。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已知保险事故发生,但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因种种原因未提出赔付要求,且在索赔时效内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有义务支付,因而保险公司需提留资金准备。总之,无论如何,保险公司对未决赔款在核算时应事先提存储备,以备赔偿或给付时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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