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是卖鞋的,一只鞋进货价30元,卖价45元,顾客来买双鞋给了张100元,王小姐没零钱,于是找邻铺换了100元。事后邻铺发现钱是假的,王小姐又赔了邻铺100元。请问王小姐一共亏了多少元?
答案:70元。解析:王小姐和临铺之间的经济交易为0,临铺先给了王小姐100元,王小姐后有赔给他100元。损失100-100=0王小姐和顾客之间的经济交易为70,王小姐给了顾客一双鞋60元,有找给顾客10元。损失60+10=70总共损失70元
标签:王小姐,进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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